为了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,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及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、法规,结合离退休工作处工作的实际,制定离退休工作处信访工作制度。
一、原则和方法
1、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政策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注意调查
研究,依靠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规认真负责地及时做好信访相关工作,对落实老干部政治、生活待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。
2、老干部信访工作在学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坚持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,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,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,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政策范围内的实际问题,对一些涉及面大,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集体上访案件,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,共同采取措施处理。
3、离退休工作处对来访人员要热情、耐心、礼貌待人,对离退休
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、妥善、实事求是处理,不得推委、敷衍、拖延。
4、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,认真、慎重地处理老干部每一件信访,
做到不积压、不拖延、无差错,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结果,对反映紧急重大问题的来访,要及时报告,附原件送领导阅批,并按领导批示办理。
5、办理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应
当回避。
6、各种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,不得将检举、揭发、控告材料
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、揭发、控告的人和单位,严格遵守纪律。
二、受理老干部信访的范围、要求
1、反映有关老干部政策和规定不落实的情况。
2、老干部政策咨询。
3、对上级和老干部工作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。
4、反映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违法、违纪、渎职行为。
5、老同志应当依据党和国家政策法规,如实反映情况,遵守信访
程序,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解决有关问题。
6、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马
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不徇私情,保持公正和清廉的作风。
三、处理老干部信访的程序
1、登记: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员姓名、单位(地址),信访时间,反映的主要问题等。
2、办理:在本部门直接办理信访事件一般应在15天内,部门外办理在30天内给予信访人答复,重要信访及时报送分管领导,遇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信访事件时,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。
3、转办:按照 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的原则,根据老同志反映信件内容可分别转有关部门或上级组织处理,同时给老同志说明办理情况。
4、报送结果:对要求报送结果的信访事件,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报送结果,对学院和上级机关交办、要求限期报送结果的信访事项,应按时办理完成,不能按期办理的应说明情况。
四、老干部信访的督查
1、部门领导应直接处理老干部的来信和来访,定期研究解决老干部信访工作中的问题,检查和指导部门老干部信访工作。
2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,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,对需要督促检查的事项要及时通知承办部门办理。
3、日常催办。凡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,应按照规定时限、工作程序办理,对超过时限未报结果,也不说明原因的信访事项,部门分管领导要及时催办,对推委、敷衍的要严肃批评教育,责其办理。
4、实地督察。对情况特殊、问题复杂和解决难度极大的信访事项,部门可派干部进行实地督促检查,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,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。
五、奖励与惩罚
1、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,应给予表扬奖励,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。
2、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、推委、敷衍、拖延的,应给予批评教育,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。
3、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。